临近年关岁末,有关劳动合同纠纷不时引发关注。2024年1月7日,一段“公司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社交网络上广泛流传。在视频中,拍摄者指出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女高管则回复称,“我告诉你了我违法,我违法了怎么着?”“你可以去等,咱们慢慢打官司,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
针对此事,1月8日凌晨,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尼欧克斯科技)发布声明称,近期网上出现该公司人力员工井某与前员工孙某因解除劳动关系出现争执的视频,井某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民极度不适,在此谨向大家诚挚道歉。该公司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
声明介绍,该公司前员工孙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3年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6个月。因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经协商一致,12月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该公司按照协议于12月8日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尼欧克斯科技强调,以上程序均依法合规处理。
天眼查APP显示,尼欧克斯科技为港澳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成立,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实缴资本6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等。该公司人员规模小于50人,参保人数仅10人。
由于网传视频为事件处理过程中截取的片段,目前尚不清楚事发时具体情况,尼欧克斯科技也未就此作出进一步说明。据上游新闻报道,该公司在回应女高管言论时曾称“被人断章取义”。
北京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翟旭向界面新闻分析,企业负责人力资源的员工自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以简单粗暴地方式向劳动者表达,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偏高,劳动者可能望而却步的认知;另一方面是由于员工入职时间短,“违法解除”“合法解除”在用人单位看来,需要付出的成本差异不大。
北京谱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世峰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该企业的行为如果最终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的双重责任。其中,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企业认为员工不合格,能否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在试用期结束后以莫须有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王世峰介绍,解除劳同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38、39、40、41条的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若试用期满后,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也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王世峰指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有合理理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两方面条件:事实方面,需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根据。
“这里的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三方面进行认定,包括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即录用条件有没有具体的制度规定;对于公司关于前述录用条件有没有提前告知被考核人员;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作出客观的记录和评价。”王世峰解释道。
他也表示,程序方面,在满足事实条件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通知劳动者,超过试用期再以该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遭遇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劳动者首先应当沉着冷静,积极收集、保存企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相关证据,依法维权。”王世峰称,在获得相应证据情况下,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主张民事赔偿,同时也可以就企业的违法情形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翟旭也表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